发布时间:2023-12-19 00:00 浏览次数:2959 来源: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及部署,要求派出检查组赴通辽职业学院检查。在接到通知后学院立即组成检查组,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包富秋为组长,学院教务处处长范洪伟、学工部(就业与指导处)副处长孔庆海、保卫部(后勤管理处)副处长齐金宏、苏周一行五人,于2023年12月17日至18日对通辽职业学院开展检查工作,本次督导检查包括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走访、碰头联系会形式开展各项检查工作。
座谈会上,包富秋副院长对本次互检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本次互检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从校园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学校安防体系建设、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学校实验室(含实训基地)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学校防灾减灾与建筑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学院交通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校园常态化卫生防疫情况等八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碰头联系会的方式进行。
会后,督导组查阅了突发应急处置预案、防灾减灾、建筑安全等材料,对实训实习基地、消防监控总控室、食堂等进行了实地走访。
视频、消防监控总控制室
护理大楼实训室
参观校史馆
报送部门 | 保卫部(后勤管理处)
审核 | 张丽娟